現在我們對年休假越來越重視,畢竟年休假是有工資的,而且在勞動合同被解除或者終止時,對於(yú)未休完的年休假,可以按照300%來折算工資。但很多人並(bìng)不清楚年休假天數的折算,也不是所有的解除或者終止都可以折算工資,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看。本篇文章分三個方面來講一講,包括年休假天數的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資的折算,以及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什麽情況才需要折算三倍的工資。
一、年休假的天數和折算的相關規定
(一)、連(lián)續工作滿12個(gè)月以上,享受5天的年休假,連(lián)續工作滿10年、20年分别可以享受10天,15天的年休假。
(二)、計算以前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需要有證據來證明,一般是社保的連續繳費證明,工資的連續發放記錄,如果中間有斷(duàn)開,那麽很難計算連續的工作年限。比如在第一家公司工作瞭(le)11年,在第二家公司工作瞭(le)兩年。如果我們的社保繳費記錄是連續的,那麽在第二家公司,我們就可以按照工作瞭(le)13年,也就是每年10天年休假,如果中間斷(duàn)開瞭(le),那麽隻能按照5天來算。
(三)、連續工作的這12個月期間是不享受年休假的,主要是針對於(yú)第一次參加工作,或者沒辦(bàn)法計算之前的連續工作年限,也就是說從滿12個月開始才能享受年休假,而且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是這樣去折算的,比如2020年6月份入職,到2021年5月份工作滿一年,那麽2020年6月,到2021年5月這個期間,是不享受年休假的。很多朋友在這裏會搞錯,認爲這期間也有年休假,實際上這是錯誤的認知。那麽自2021年6月份開始,工作已經滿一年,因此對於(yú)2021年的年休假,要按照滿一年後剩餘的月份來計算,那麽至2021年5月份滿一年之後,還剩餘7個月,那麽2021年的年休假就是,7個月除以12個月,再乘以5天,等於(yú)2.92天,這裏我們特别要記住,這個計算不是按照四舍五入來計算的,而是直接去掉小數位,因此雖然計算出來是2.92天,但隻能算兩天。
(四)、離職當(dāng)年的年休假折算方法,道理也是一樣的,看我們離職的當(dāng)年上瞭(le)多少天的班,然後按比例折算,算出來的結果一樣要去掉小數位。
(五)、對於(yú)離職當年多休的年休假,要不要退還給公司,這裏可以明確的說,不用退還,比如你2021年7月份離職,按道理隻有兩天年休假,但是你已經休瞭(le)五天,那麽多休的部分也不用退還給公司。
二、關於年休假工資的折算規定
(一)、休年休假期間(jiān),公司是要正常支付工資(zī)的。
(二)、如果是員工的本人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那麽公司隻需要支付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但估計沒有哪個(gè)員工會(huì)這麽做。
(三)、如果是公司原因不安排休年休假,那麽(me)需要按照300%來(lái)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資。
(四)、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如果有條件,公司應當(dāng)安排員工休完年休假,公司隻需要支付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如果不具備(bèi)條件的,則根據不同的情況,公司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三倍的工資。
(五)、未休年休假工資,是按照300%來支付,但因爲上班期間(jiān),公司已經支付瞭(le)正常出勤的工資,因此公司隻需要支付剩餘的,200%的工資。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哪些情況沒有未休年休假的工資?
並(bìng)非所有的勞動(dòng)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公司都需要支付300%的工資,需根據以下的情況來看。
1、非員工本人原因,導緻的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比如公司辭(cí)退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決定不續簽等公司原因、客觀原因,那麽公司應當(dāng)提前統一安排好員工休年休假,如果公司沒有安排,那麽公司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的300%的工資。
2、因員工的原因導(dǎo)緻勞動合同解除,這裏分爲個人原因辭(cí)職和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兩種。
(1)、如果是個人原因辭(cí)職,那麽員工在辭(cí)職前可以申請休年休假,如果公司拒絕,那麽在勞動(dòng)合同解除後,公司需要支付三倍的未休年休假工資。但如果員工自己沒有提出申請,一般公司是不需要支付這個工資的。
(2)、如果是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因爲這種是即時解除的,不像個人原因辭(cí)職,還有30天的緩沖(chōng)期,所以公司是沒有時間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那麽,重點就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否成立。如果成立,那麽公司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的三倍工資,如果不成立,那麽公司就不需要支付。總的來說,年休假天數的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資的折算,也有很多的門道,我們一定要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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