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使有救助金仍要掏腰包
從去年開始,廣東省和廣州市都啓動“降消”(降低孕産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白雲區作爲重點區,廣州市、白雲區财政分别拿出100萬元和50萬元,其中專門用於貧困孕産婦住院分娩救助的财政資金共計40萬元。
但申請這一救助的孕産(chǎn)婦並(bìng)不多,一年裏申請人還不到100名,其中外來女工申請者不到10人。“外來女工申請人數不多,主要是她們不知道有這項政策。”羅小青說,8月中旬,白雲區政府已經專門就此開會,要求各個街道、鎮村和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必須向轄區内所有孕婦宣傳這個政策。與此同時,白雲區衛生局還專門把這項政策張貼在各家醫院的産(chǎn)前檢查處,反複向外來女工宣傳。
在白雲區婦幼保健醫院和石井醫院,一些到醫院做産檢的外來女工告訴記者:“雖然有800元救助,但是到醫院生産,産婦還是要掏1000多元啊。”所以有外來女工說:“就算有補助還是要比地下接生貴。”
難:法規操作性差急需重新制訂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負責人在上周透露,目前廣州市勞動局統籌的外來務工人員大約有61萬,女性約占一半。
近5年來,在白雲區所發生的孕産(chǎn)婦死亡中,80%以上爲流動(dòng)人口,其中九成孕産(chǎn)婦的死亡是由地下接生直接造成的。
白雲區衛生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最近幾年,該局對打擊地下接生投入瞭(le)大量人力物力。但多年來的實際操作發現在處(chù)理地下接生問題上存在一系列的問題:
首先是法律條文操作性較差。羅小青說:“由衛生行政部門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規定,對非法行醫地下接生者以罰款爲主,這在實際工作中是幾乎沒有操作性的,沒有一個非法行醫者會按要求去繳交罰款,這一處(chù)罰可以說是沒有強制性的,很難達到懲(chéng)治違法者的目的。”
“其次,由司法部門執行的《刑法》第336條及《刑法罰名解釋》的規定,非法行醫行爲,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犯罪,才能适用《刑法》。而地下接生者之所以被稱爲‘地下’二字,是因爲其有特殊性:他(她)可以沒有固定執業場(chǎng)所,可以沒有任何的醫療文書,可以沒有任何醫療器械及設備(bèi),因此,在平時,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她)是一名地下接生者,除非在接生時被當場(chǎng)抓住。但哪能這麽巧呢?其次‘情節嚴重’也難以界定。”
衛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即使在非法行醫地下接生的行爲中,有一部分是已達(dá)“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但在處(chù)理的過程當中,也存在不少問題:
比如司法部門的法醫未介入辦案過程,以及由區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對非法行醫地下接生案作出鑒定結論等,均未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支持。
另外,凡非法行醫、地下接生個案中有産(chǎn)婦或胎兒、新生兒死亡需送屍檢的,均需要在20個工作日以上才有屍檢報(bào)告。
而公安部門對(duì)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時間最長(zhǎng)爲30天,在這30天内,很難完成包括屍檢、責任鑒定在内的一系列程序。
因此,在處(chù)理一些案件時,往往出現公安部門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時間到瞭(le),但還沒有足夠的證據向檢察機關申請正式逮捕,隻能放人。
開發區番禺區已開展試行點
有沒有一種政策,讓外來女工到正規(guī)醫院生孩子,在確(què)保安全的同時,花的錢又遠比地下接生少,甚至不花錢?衆所周知,地下接生之所以屢打不絕,就是“價格低廉”這張王牌。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張傑明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因爲收入不高,面對正規醫院數千元的生育費用,很多外來女工産婦不得不節省在常人看來不能省的生育費用,結果釀成悲劇。
因此,“在年内即将推出的打擊地下接生的切實可行的政策,就是将外來女工納入生育保險。”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有關方案近日已向市政府報(bào)批。“張傑明上周公布瞭(le)這一消息。據稱,這一政策至今在全國尚無先例。
外來女工可免費參保
張傑明透露,目前在廣州市勞動局統籌的外來務工女性約30萬人。一旦市政府通過外來工生育保險政策,她們都将被納入生育保險範疇。屆時,外來女工生育保險費並不需要個人掏一分錢,完全由企業按照員工繳納工資的0.7%向社保機構繳納,而且男女職工都要繳交。
按照有關規定,未參(cān)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生育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而女職工參(cān)加瞭(le)生育保險之後,則由生育保險基金向參(cān)保單位支付生育保險金。
參保滿一年可享保障
按照生育保險規定,外來女工産(chǎn)婦隻要參(cān)加生育保險滿一年,且本次妊娠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當前仍在參(cān)加生育保險,即可享受社保資助。
據悉,參保外來女工可享受的保險數額大約爲每人1萬元,不管是順産還是剖腹産,基本上都可以付得起當前正規醫院的生育費用。這1萬元包含的内容有: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男配偶假期工資(參保男職工享受)。
外來人員生育險已開展試點
張傑明表示,廣州已經試著(zhe)在開發區和番禺區實行外地人員參加生育保險,但都發生瞭(le)虧損,這一結果使得主管部門對全面開放生育險顧慮重重。
據瞭解,目前廣州市參加生育保險人數88.91萬人,結餘僅爲1.9億元,僅在廣州市戶籍人口中每年的支出就将近1億元,外來女工處在生育年齡的人數較多,一旦放開的話,基金承受的壓力相當大。
盡管制定這一政策,廣(guǎng)州将面臨壓力,不過(guò)張傑明表示:“虧損不虧損是一回事,重要的是體現社會公平,讓外來女工享受同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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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州日報 |
時間: 2008-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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