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财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發布瞭(le)《關於(yú)做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23〕2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省失業保險用人單(dān)位繳費(fèi)費(fèi)率由1%降至0.5%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後,延續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全省工傷保險用人單(dān)位在現行費率基礎(chǔ)上下調50%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後,延續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财政部門、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bàn)機構要高度重視階段性降費率工作,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què)保階段性降費率工作落實到位。同時,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反映我省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新變化新成效。
四、各級社會保險經辦(bàn)機構要完善内控制度,強化風險警示教育,加強基金收支監督管理,防範(fàn)和化解基金運行風險。
相關閱讀:江蘇: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5-23 09: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