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yú)調(diào)整我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粵府函〔2021〕345号)
爲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yú)“堅持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在勞動生産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bào)酬同步提高”的要求,廣東省人民政府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決定對全省最低工資标準進行調整:
一、從2021年12月1日起,對我省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标準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标準進行調整,具體标準附後。有條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适當上調,並(bìng)報(bào)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二、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dān)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yú)當地最低工資标準:
(一)延長(zhǎng)工作時間(jiān)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tiáo)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dòng)者福利待遇等
四、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将不完全符合確(què)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範圍。督促企業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yú)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勞動報酬,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最低工資标準,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並(bìng)加大對最低工資标準的宣傳(chuán)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此次最低工資的調(diào)整通知(粵府函〔2021〕345号文件),駿伯人力集團專家解讀(dú)如下:
(一)、各地市最低工資漲幅分析:
1.深圳爲(wèi)全省最低工資最高區(qū)域:2360元/月;

2.湛江的漲幅最高,增長瞭(le)310元/月,並(bìng)且由原來的四類區域調整爲三類區域。
(二)、廣東新的最低工資标準是否爲扣除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費用之後的工資金額有待官方正式解讀
對比2018年《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本次的文件精神中這一點變化很大,2018年的文件中沒有要求“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标準......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按字面意思理解,新的最低工資标準是扣除個人的社保公積金之後的工資金額不能低於(yú)最低工資标準,之前廣東省的最低工資标準是包括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的費用。如果真是這樣,那本次最低工資增加的幅度不隻是一點點,而是很大。以廣州爲例,即使社保及公積金按最低基數來繳交,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費用也達到662.74元,加上最低工資從(cóng)2100元提高到2300元的增幅200元,合計的增加的幅度将去到862.74元,增幅達到41%,企業的人工成本将大幅增加!
以下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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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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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2021-11-26 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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