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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公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甯人社[2012]224号),自7月份起執行2012年度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标準(上限爲13678元,下限爲1973元)。由於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7月份的社會保險費已暫按2011年度上、下限标準進行瞭結算,8月份結算中将補收差額部分。 南京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