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待遇申報
(一)、工傷申報流程: (1)、發生工傷30日之内提供相應資料到工傷醫鑒科辦理工傷認定手續。 (2)、申請工傷資料提交後,工傷鑒定科通知目擊證人做筆錄。 (3)、取工傷認定決定書。 (4)、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二)、工傷申報需提交的資料 (1)《社會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廣州市職工工傷確認表》原件及複印件; (3)《廣州市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及複印件; (4)非本市、縣(市)城鎮戶口的職工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5)交通事故傷亡的,提供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賠償調解書》; (6)失蹤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及殡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二、工亡、失蹤職工待遇申領
工亡、失蹤職工待遇申領需提交材料 1、《廣州市社會保險工傷待遇申請表》一式三份,由申請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表格網上下載)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工亡待遇還需提供死亡證明。如以下任一材料:醫院出具的記錄死亡時間的醫學證明;殡葬部門出具注明火化時間的火化證明及社區(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注明注銷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及社區(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我國駐境外使領館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證明等; 4、失蹤待遇還需提供失蹤證明,如: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證明等; 5、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工亡職工親屬待遇申領
工亡職工親屬待遇申領需提交材料 1、《廣州市社會保險供養親屬待遇申請表》一式三份,由申請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表格網上下載)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工亡待遇還需提供死亡證明。如以下任一材料:醫院出具的記錄死亡時間的醫學證明;殡葬部門出具注明火化時間的火化證明及社區(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注明注銷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及社區(村)委員會出具注明死亡時間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我國駐境外使領館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證明等; 4、供養關系相關證明。如以下任一材料: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一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關系證明、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親子鑒定證明等; 5、被供養人經濟狀況證明(須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並注明被供養人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還應當分别提交相應材料: (1)被供養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交廣州市勞鑒會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2)被供養人非本市戶籍的,應同時由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提供享受待遇情況證明。 7、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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