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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在廣州市以外而應聘到廣州市工作的人員,有兩種情況:一是保留原有身份的,二是不保留原有身份的。保留原有身份的是指尚在職的,這類人員以借調形式實行其人事行政關系臨時挂靠,在條件成熟之後,可以轉爲調入挂靠。
不保留或沒有身份的,是指其在來廣州工作之前,已是在原地辭職、離職、不辭而别、除名人員,或是不包分配的有一定學曆的人員等,這類人員的人事檔案可到我部登記,後由我部發函到其檔案所在地調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