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廣州新聞

公司新聞
行業新聞
廣東拟取消二胎生育4年間隔期

《廣東(dōng)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dìng)草案)》 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今後,廣東已婚育齡婦女按政策生育第二個子女有望不受“四年間隔期”的制約。昨日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文中其他處簡稱(chēng)修訂草案)取消瞭(le)原條例中“已婚育齡婦女按政策生育第二個子女有四年間隔期”的規定,适當放寬瞭(le)第二胎生育的條件。

  同時,修訂(dìng)草案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政策也作瞭(le)重新界定,計劃将獎勵人群擴展到所有城鎮居民。

  文/記者文遠竹

  通訊員任宣

  六種情況可生第二胎

  修訂草案規定,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夫妻雙方通過申請並(bìng)經審批後可安排再生一胎:經地級以上市疾病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獨生子女或第一胎雙胞胎均爲殘疾兒的;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兩個以内(含依法收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離婚協議確(què)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或隻有一個子女且該子女屬殘疾兒的;夫妻雙方爲獨生子女且隻有一個子女的;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作業,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並(bìng)且隻有一個子女的;夫妻雙方爲農村居民(農業人口),隻生育一個子女是女孩的。

  修訂草案增加規定,婚前雙方均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症 ,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個子女 。另外 ,爲預防某些沒有達到生育願望的不法分子通過人爲緻殘(cán)嬰兒來獲得許可,修訂草案增加規定,對於(yú)故意緻嬰兒死亡或殘(cán)疾的夫妻,将不再安排生育。

  廣東取消生育間隔期條件已成熟

  新條例取消瞭(le)原條例對(duì)已婚育齡婦女按政策生育第二個子女應有四年間隔期的規定 。

  相關部門表示,之所以作出該規定,主要是因爲從廣東目前的情況來看,人口年齡結構無明顯高峰,依靠生育間隔期錯開生育高峰的曆史任務已完成。過去基層爲做好群衆按間隔期生育的工作量,占瞭(le)計生工作總量近一半,因不遵守此規定受到處罰的群衆,也接近受處罰總量的一半,基層幹部疲於(yú)應付,群衆因受罰心存怨氣。這些情況表明,廣東取消生育間隔期的時機和條件已成熟。

  相關部門表示 ,取消二孩間隔期,在随後的三年内可能會産生二孩生育的“擁擠效益”,但這隻是暫時的,對於(yú)總的生育率的影響並(bìng)不太大 。

  非婚生育兩個以上子女按超生處理

  修訂(dìng)草案規定,非婚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超生處(chù)理。

  修訂草案明確(què),未登記結婚,無《結婚證》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内未補辦(bàn)《結婚證》的,按規定的計算基數兩倍的社會撫養費。城鎮居民超生一子女以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爲計算基數,農村居民超生一子女以當地鄉、民族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爲計算基數 。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6倍以上9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計劃生育獎勵擴展到所有城鎮居民

  原條例規定“自願終身隻生育一個子女或沒有生育隻收養一個子女的職工,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當地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無子女的職工或因獨生子女死亡造成無子女的職工,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當地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100%給予一次性獎勵。”修訂草案增加的内容考慮到統籌城鎮職工無業、失業、自謀職業人員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将城鎮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受益人群擴展到所有的城鎮居民。至於(yú)計劃生育獎勵金和扶助金具體辦(bàn)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通過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修訂草案明確(què),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可享獎勵補助。屬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bìng)可給予适當獎勵。屬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辦理養老保險。

  非法鑒定胎兒性别最高罰款3萬元

  針對部分家庭擅自進行胎兒性别鑒定,修訂草案增加規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别人工終止妊娠。對於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别鑒定或選擇性别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爲,修訂草案規定,由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屬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婦女擅自施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或自報新生兒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證明的,除不予安排再生育處理外,還要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當事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作者: 來源: 廣州日報 時間: 2008-11-26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爲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爲的連帶責任。
2、
凡本網的所有原創作品,包括标有“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LOGO的圖片,版權均屬於中國勞動關系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範圍内使用,並注明“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和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将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您因版權等問題需與本網聯絡,請在15日内聯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