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蔣悅飛 實習生楊海濤 通訊員林甲松)個人隻要月繳30元至110元不等,加上集體繳費和政府資助,便可月領110元~330元的養老金,個人繳費回報率在200%~266%之間,這項新的養老保險将惠及廣州230萬農民。昨日,廣州市委市政府召開瞭(le)“廣州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動員大會”,市委副書記張桂芳、副市長陳國出席會議。這是市委市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社會發展的重大曆史舉措,我市的養老保險制度将從城鎮向農村延伸,從職工向農民覆蓋,也标志著(zhe)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已經建立,在社會養老保險保障制度上實現瞭(le)全覆蓋。 滿60周歲農民可直接享受津貼
《廣州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bàn)法》遵循的基本原則可概括爲“低門檻、廣覆蓋、可銜接、能持續”,按農村社會保險制度與城鎮社會保險制度雙軌運行,相互對接和逐步並(bìng)軌的原則。 凡年滿16周歲以上、未參(cān)加各類社會養老保險(含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含漁民、牧民等,下同),均在本辦(bàn)法的保障範圍。具體根據不同年齡段分别實行就業保障、養老保險和福利保障:年滿35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民應參(cān)加本辦(bàn)法的養老保險;年滿16周歲、不滿35周歲的農民,暫未能就業的,可按自願的原則參(cān)加本辦(bàn)法的養老保險;本辦(bàn)法實施之月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可以選擇不繳費,直接享受老年生活津貼,直至終老;也可以選擇以趸繳的方式參(cān)加本辦(bàn)法的養老保險,領取基本養老金。 農民個人月繳費從30元起步
考慮到農民的承受能力和不同保障需求,廣州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低标準起步、彈性繳費,最低的個人月繳費标準確(què)定爲30元,且以20元爲間隔,向上設立5檔的繳費标準,從30元至110元不等。參(cān)保農民可根據承受能力自願選擇,體現多繳多得。 經濟組織繳費标準,根據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的實際情況,經濟組織的繳費标準從10元至50元不等,設立瞭(le)5檔繳費标準。對於確無經濟能力的經濟組織,也可以暫不爲參保人繳費。對於經濟組織是否給農民繳納養老保險費及按哪一個檔次繳費的問題,由經濟組織與農民商定,並(bìng)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的民主程序進行確定。 而政府資助分别根據個人和經濟組織的繳費情況,也設立5個資助的标準。對(duì)個人繳費的資助标準爲:35元、45元、55元、60元和65元;對(duì)經濟組織繳費的資助标準爲10元、15元、20元、25元和30元。根據在本屆政府任期内基本實現覆蓋全體農村農民的工作目标,在未來4年内各級政府資助資金将達(dá)到36億元。 三年内覆蓋率達到80%以上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水平,由個人繳費(fèi)、經濟組織繳費(fèi)和政府資助水平所決定。如個人和經濟組織都繳費(fèi),則待遇水平分布在110元~330元之間,個人繳費(fèi)回報(bào)率在200%~266%之間;如僅是個人繳費(fèi),經濟組織不繳費(fèi),則待遇水平分布在84元~227元之間,個人繳費(fèi)回報(bào)率在106%~180%之間。 該辦法将從即日起實施,每個鎮要在2009年6月前啓動1~2個試點村,到2009年底覆蓋率達到25%以上、2010年要達到50%以上,2011年達到80%以上,實現基本覆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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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州日報 |
時間: 2008-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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