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失業人員就業後有望獲得就業補貼。昨天,北京市勞動局提交給人大代表的報(bào)告透露瞭(le)這一消息。
據悉,《關於(yú)進一步促進城市低保失業人員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即将出台,該《通知》出台後,對低保失業人員就業後給予爲期3年的就業補(bǔ)貼,補(bǔ)貼标準分别爲北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0%、70%、60%,且不計入其家庭收入,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失業人員積極就業。
報(bào)告還提到,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城鎮老年人門診醫療費用統籌辦(bàn)法,将無保障老年人在社區就診的慢性病、常見病給予一定數額的報(bào)銷。将城鄉零就業家庭勞動力的情況納入到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
此外,北京市還将根據就業形勢和資金結餘情況,适當調整單位和個人負擔(dān)的失業保險費率;規範農民工生活補(bǔ)助發放渠道,拟依托區縣街道(鄉鎮)社保所發放本市農民工生活補(bǔ)助,完善失業保險待遇發放制度,更加有效地監控失業保險基金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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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京華時報 |
時間: 2008-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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