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啊,找啊,找檔案
記者随機採(cǎi)訪瞭(le)幾位市民,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表示,不知道自己的人事檔案在哪裏。一名大三的學生說:“在當今這個流動性的社會裏,隻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就行瞭(le),檔案的用處已經不大瞭(le)。”更有市民表示:“檔案現在有用嗎?它愛到哪兒就到哪兒。”
“原來沒拿檔案當回事兒,結果耽誤瞭(le)自己評職稱。”日前,在某單位工作的小韓頗爲苦惱地說。他大學畢業三年瞭(le),檔案一直自己拿著(zhe),未往單位交,結果今年單位開始評職稱,他因爲檔案沒在單位,手續不全,隻得比同時畢業的同學晚評一年。還有比小韓更“不幸”的,當需用檔案時,壓根就不知道檔案在何方。怎麽才能找到自己“遺失”的檔案呢?
據市人才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按國家檔案相關規定,畢(bì)業生檔案統一由所屬高等院校的就業指導中心以機要的形式進行轉遞。轉遞流程如下,落實就業單(dān)位的畢(bì)業生:所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就業單(dān)位人事主管部門;未落實就業單(dān)位的畢(bì)業生:所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門。
因此,畢(bì)業生查詢檔案的最簡便方法便是從(cóng)檔案轉遞的源頭即畢(bì)業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進行查詢,或當地人事主管部門查詢。
切勿讓檔案變“死檔”
讀者劉小姐來信表示:我是一名大學畢業生,工作已經兩年瞭(le)。去年底我們公司要求把檔案轉來,要上一些基本的社會保險。但是,由於(yú)畢業時沒有找到合适的單位,所以我的戶口、檔案全部在自己手上。我聽說這種情況下,我的檔案就成瞭(le)“死檔”,我要想順利把檔案調回公司,現在能有效恢複嗎?如果可以,我需要補辦哪些手續呢?
類似劉小姐這樣的例子並(bìng)不少見。市人事局工作人員表示,劉小姐的檔案現在已經成瞭(le)所謂的“死檔”,她需要激活自己的檔案。首先,她需要到所讀的大學開具自己曾經就讀的證明。如果她的戶口當時沒有遷離原戶籍所在地,應拿學校開具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人事局進行身份重新登記。如果戶口當時随檔案一並(bìng)遷出,就需要到原來戶口所在地查找當時的遷出證明。把所有有效證據拿到後,到原戶籍所在地以及當地人事部門進行手續補辦程序。該工作人員認爲,由於檔案問題比較複雜,情況不同,處理方法有别,最好親自到人事部門進行仔細詢問,因爲人事部門不會接收斷瞭(le)檔的人事檔案。
該工作人員提醒剛剛畢(bì)業的應屆大學生,不管是什麽原因,檔(dàng)案千萬不能自己保存。
如何避免“檔案官司”
近年來,沒有上級主管單位的“新企業”越來越多,加上檔案涉及職場(chǎng)人士許多切身利益以及勞動者維權意識的提高,“檔案官司”開始出現瞭(le)。職場(chǎng)人士如何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避免“檔案官司”呢?
有關專家介紹瞭(le)以下幾個(gè)關鍵環節
第一,不要讓檔案成爲“死檔”。要知道自己的檔案保管在什麽地方,其中特别要注意的是,委托人才服務機構保管的,必須保存好檔案保管的證明,及時繳納費用,不要讓自己的檔案成爲“死檔”。第二,處(chù)分材料入檔須經本人認定。根據《流動人員檔案管理規定》,檔案中“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别。需經單(dān)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的,簽字蓋章後方能歸入檔案”,單(dān)位放入檔案的材料,特别是對勞動者處(chù)理、處(chù)分的材料要求經本人簽字認定。
第三,勞動關系解除及時轉移檔案。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轉移的規定,在解除勞動關系後,單(dān)位必須在一個月内将該員工的檔案轉移到所在的街道、新的工作單(dān)位。因此當結束瞭(le)前一個工作時,應當關心自己的檔案是否及時轉移到位,防止在調換工作中檔案的丢失。
第四,檔案材料與事實不符,可要求單位認定並修改。如果發現單位在自己檔案裏塞進“黑貨”侵犯瞭自己的就業等合法權利時,必須注重搜集足夠的證據,並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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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州日報 |
時間: 2008-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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