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人才的住房保障問題已經納入上海政府部門的考慮之中。
日前,在答複上海市政協關於(yú)吸引優秀人才的提案時,有關部門透露,拟對被列入各級政府認定的特殊引進人才,由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給予住房補(bǔ)貼,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還有希望享受到購買或租賃經濟适用住房的待遇,目前相關的具體政策正在研究拟定中,未來将由市政府批準後實施。
對於(yú)政協委員提出“通過政府出資建造人才公寓、實施購房貼息、優先提供經濟适用房等途徑吸引優秀人才到城郊工作”的建議,有關部門在提案答複中表示,對於(yú)引進的人才,首先要求用人單位應積極採(cǎi)取措施,主要通過住房貨币化補貼,也可通過購買、租賃,或對自有住房的改建改造等方式,爲引進的人才提供居住條件。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dān)位,結合實際情況建設人才公寓,用於(yú)定向出租,作爲引進人才在過渡時期解決住房問題的一種方式。
答複同時透露,目前,上海相關部門也已著手研究考慮引進人才這一群體的住房保障問題,具體政策将由市政府批準後實施。
拟對被列入各級政府認定的特殊引進人才,由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給予引進人才合理的住房補(bǔ)貼,拟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y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幹意見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給予購買或租賃經濟适用住房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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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東方早報 |
時間: 2008-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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