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樂瑞、通訊員陳偉秋報道:廣州市内無定期養老待遇的城鎮老年居民将可參保,養老金每月400元!昨天,廣州市長張廣甯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讨論並原則通過瞭《廣州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此前,《廣州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已經過近一年的醞釀和修改。《辦法》旨在保障無定期養老待遇城鎮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擁有本市戶籍滿10年,無享受定期養老待遇(含其他相關定期待遇)的城鎮老年居民(按有關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除外),可自願參加該《辦法》的養老保險。
符合條件的人員根據其參保時距75周歲的年限(距75周歲不足3年或已年滿75周歲以上的按3年計算),按每月200元标準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選擇逐年繳納,即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基本養老金。
張廣甯透露,下一步将研究解決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盡快讓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到全體城鄉居民,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标。
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馬漢青報道:繼“全民醫保”之後,廣州“全民養老保障”也将指日可待!昨天通過的《廣州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将給群衆帶來哪些實惠?今早,《羊城晚報》第一時間採訪瞭廣州權威的養老保險專家。
《辦法》的突破在哪裏?據瞭解,辦法覆蓋的對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擁有本市戶籍滿10年,無享受定期養老待遇(含其他相關定期待遇)的城鎮老年居民。據測算,受惠群體達12萬人左右。這部分群體,一些是過去從來沒有參加過養老保險,另一部分是雖曾參保,但累計繳費年限達不到最低要求(一般爲15年),而年齡又較大,通過延長繳費實現“老有所養”也不太現實。解決瞭這部分群體參保問題後,本市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障可望實現全覆蓋。
此次通過的《辦法》相當實惠,符合條件的群衆隻需按年限、按每月200元标準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選擇逐年繳納,就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基本養老金。亦即,一年繳2400元,可以領回4800元。今早,一些市民問:既然如此,直接給這些老人發放多出的2400元豈不更方便?
對此,專家釋疑說,這種設計,目的是給這部分老年居民建立不同於社會救濟的、長期可靠的養老保障制度。直接發放不屬於社會保險,屬於社會救濟性質,這需要一定的條件,而且目前有部分人就已經享受到低保等待遇,但不是所有人都符合這種救濟條件。而通過養老保險“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隻要相關對象都能夠參加進來,從而獲得穩定的養老保障。
今早,一些群衆問:現在廣東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規定,如果到退休年齡但又達不到職工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可以“延長繳費”,到繳滿爲止,就可享受職工養老保險,這與此次《辦法》是否有矛盾?專家表示,並不矛盾。“延長繳費”也好,居民養老保險也好,還有農轉居養老保險等,都是自願性質,在制度設計上也都會考慮到銜接,可以由相關群衆根據自身實際和經濟條件,靈活選擇,這正體現瞭制度設計的優越性。新辦法的待遇是每月400元,而廣州職工養老保險的平均待遇已超過1000元,就“延長繳費”而言,距離最低累計年限不多的人員,確實也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通過“延長繳費”,待繳滿年限,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從而獲得更高的養老待遇。
按照《辦(bàn)法》,相關群體是根據參保時距75周歲的年限來繳費的,越近75歲,繳費越少。爲什麽確(què)定爲75歲?專家表示,廣州的平均預期壽命在75歲左右,平均壽命是確(què)定養老保險的繳費、待遇等的重要參數,這次也不例外。
另外,今早有媒體稱,“75歲以上人員無需個人繳費”,一些市民問:是不是75歲以上就無需繳費?專家表示,按昨日通過的方案,已滿75周歲以上的,仍需要按3年計算繳費年限,但個人是否需要繳費,則有待最終方案確(què)定。專家說,該《辦(bàn)法》原則通過後,将進一步細化完善,争取盡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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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金羊網 |
時間: 200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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