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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bàn)公廳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辦(bàn)公廳關於(yú)優化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廣州成爲全國一線城市中首個部分放開限購的城市。

以下爲《廣州市人民政府辦(bàn)公廳關於(yú)優化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内容: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适應房地産(chǎn)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biàn)化的新形勢,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标,分類精準施策,持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力度,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産(chǎn)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決遏制投機炒作,根據我市房地産(chǎn)市場實際情況,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
将本市住房限購政策調(diào)整爲,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gè)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
将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cóng)5年調(diào)整爲2年。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
大力加快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發展。提高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類市場(chǎng)主體積極參(cān)與,多主體、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體系,穩慎有序開展規劃建設。
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緻的,以本通知爲(wèi)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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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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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2023-09-21 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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