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現在的位置: 中國勞動關系網 >公積金

行業新聞
公積金新聞

佛山:放寬提取時限、異地購房可提取!

  5月30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對《佛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bàn)法》(佛房金管〔2023〕71号)進行修訂(dìng),進一步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佛山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平穩健康發展。

  取消部分提取情形的戶(hù)籍地、繳(jiǎo)存地限制

  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cháng)還購買自住住房貸(dài)款本息提取,不受戶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限制。

  增加注銷提取情形

  繳存職工在佛山市辦(bàn)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後未繼續繳存的 ,封存滿6個月後可一次性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内的全部存儲餘額並(bìng)注銷賬戶。

  調(diào)整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額(é)度的核定标準

  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額(é)度的核定标準,由“以佛山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核定”調(diào)整爲“以佛山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核定”。

  調(diào)整部分提取情形的提取時(shí)限

  購買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時限,由“應當(dāng)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或不動産(chǎn)權證書登記的購買日期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請,可提取一次”調整爲“應當(dāng)自購房日期起滿6個月後提出申請,且提出申請的日期應當(dāng)在購房日期起兩年以内 ,可提取一次。購房日期以購房合同簽訂日期或不動産(chǎn)權證書登記的購買日期爲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時限 ,由“應當(dāng)自建設規劃許可證明材料簽發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請,可提取一次”調(diào)整爲“應當(dāng)自建設規劃許可證明材料簽發之日起兩年以内提出申請,可提取一次”。

  整合和完善部分内容

  整合現行的支付以貸(dài)款方式購買的佛山市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裝電(diàn)梯的相關提取政策。

 

相關閱讀: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能否延長?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25-05-30 14:30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爲傳播更多的信息 ,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爲的連帶責任。
2、
凡本網的所有原創作品,包括标有“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LOGO的圖片,版權均屬於中國勞動關系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範圍内使用,並注明“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和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将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您因版權等問題需與本網聯絡,請在15日内聯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