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日前發布《關於(yú)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州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由此前的1960元上調(diào)爲2195元。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yú)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5]14号)和《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yú)調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榕公積金管委[2024]2号)文件規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新開戶的繳存單(dān)位職工和已開戶的繳存單(dān)位新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繳存的,應按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标準2195元執行。福州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按照上述标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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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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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03-07 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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