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jī)金繳存單(dān)位和職工:
根據内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bàn)公廳《關於(yú)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标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内政辦(bàn)發〔2024〕46号)精神,現對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2024住房公積金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繳存基數補充通知如下:
自2024年12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yú)以下标準:呼和浩特市四區、和林格爾(ěr)縣227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武川縣2200元。
靈活就業繳存人員住房公積(jī)金繳存基數下限參(cān)照執行。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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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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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11-26 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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