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會第350号)《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yú)調(diào)整我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黑政規〔2024〕1号)有關規定,現就調(diào)整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自2024年5月1日起調(diào)整住房公積(jī)金繳存基數下限。
二、繳存基數下限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标準分爲三檔(dàng):第一檔(dàng),哈爾濱(bīn)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爲2080元;第二檔(dàng),哈爾濱(bīn)市呼蘭區、阿城區爲1850元;第三檔(dàng),哈爾濱(bīn)市雙城區,各縣(市)爲1750元。
三、有關要求
各繳存單位繳存基數低於(yú)下限規定的,應及時向我中心網廳或轄區網點提交調整申請,2024年5月1日至基數調整日期間的公積金繳存差額應進行補(bǔ)繳。繳存基數調整後應及時告知繳存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0日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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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6-04 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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