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yú)調(diào)整我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
黑政規〔2024〕1号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shǔ)單(dān)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省政府決定從(cóng)2024年5月1日起調(diào)整全省最低工資标準。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标準分爲三檔(dàng)。第一檔(dàng):哈爾濱(bīn)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爲2080元;第二檔(dàng):哈爾濱(bīn)市呼蘭區及阿城區、齊齊哈爾市區、牡丹江市區及綏芬河市、佳木斯市區及撫遠市、雞西市區、雙鴨山市區、七台河市區、鶴崗市區、綏化市區爲1850元;第三檔(dàng):哈爾濱(bīn)市雙城區、伊春市區、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全省其他各縣(市)爲1750元。
二、調整後的小時最低工資标準分爲三檔(dàng)。第一檔(dàng):哈爾濱(bīn)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爲19元;第二檔(dàng):哈爾濱(bīn)市呼蘭區及阿城區、齊齊哈爾市區、牡丹江市區及綏芬河市、佳木斯市區及撫遠市、雞西市區、雙鴨山市區、七台河市區、鶴崗市區、綏化市區爲17元;第三檔(dàng):哈爾濱(bīn)市雙城區、伊春市區、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全省其他各縣(市)爲16.5元。
三、月最低工資标準适用於(yú)全日制就業勞動(dòng)者,小時最低工資标準适用於(yú)非全日制就業勞動(dòng)者。
本次調整後各地要積極採(cǎi)取措施,多種渠道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宣傳最低工資标準調整政策。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並(bìng)依法處理違法行爲,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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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5-29 0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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