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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參(cān)保單(dān)位、參(cān)保人:
根據《深圳市醫療保障辦(bàn)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和相關統計數據,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bàn)公廳關於(yú)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粵辦(bàn)函〔2023〕30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辦(bàn)公廳關於(yú)印發<深圳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若幹措施>的通知》(深府辦(bàn)規〔2023〕5号)的規定,現就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及生育保險的繳費費率、繳費基數和待遇償付基數提示如下。
1、繳費費率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階段性降低我市醫療保險成本,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單(dān)位繳費費率從(cóng)6%下調至5%,個人繳費費率爲2%;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費率從(cóng)8%下調至7%。
2、繳費基數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fèi)基數下限爲6475元,上限爲32376元;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fèi)基數按6060元/月的标準計(jì)算。
3、待遇償付基數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償(cháng)付基數涉及本市上上年度在崗(gǎng)職工年平均工資的,按164754元/年的标準計算。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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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1-04 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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