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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醫療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關於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 各區(qū)、縣(市)醫療(liáo)保障(分)局、财政局、稅務局:
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dān)、優化營商環境,積極助力“浙有善育”促進優生優育工作,經市政府同意,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爲9.5%(含生育保險0.6%),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cān)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繳費費率按照相同标準執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cān)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人員,自2022年7月1日起可按規(guī)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杭州市醫(yī)療(liáo)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
國(guó)家稅(shuì)務總局杭州市稅(shuì)務局
2022年11月2日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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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2-11-30 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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