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歐洲大部分國家、日本、韓國等對人才派遣的态度是立法上承認其合法,但通過行政手段進行嚴格限制。歐盟國家人才派遣人數平均比例爲1.7%。英美國家對人才派遣的态度相對比較寬松。英國人才派遣人數比例達到5%。各國對人才派遣的态度主要可以分爲以下四類。 禁止人才派遣的國家 在歐盟國家中,希臘一直對人才派遣持禁止态度。事實上,大多數國家都經曆過禁止人才派遣的階段。1967年以前,德國一直将人才派遣作爲違法的私營職業介紹而禁止。日本1947年的《職業安定法》對人才派遣採取瞭全面禁止的規定。但是,随著人才派遣用工形式的發展,各國立法開始轉向承認人才派遣,並對其加以管制。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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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2-4-29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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