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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勞務派遣與勞務中介?

  很多外行的人對於勞務派遣與勞務中介常常混淆在一起,甚至認爲勞務派遣與勞務中介沒有什麽區别?隻是不同的叫法,其實勞務派遣並不等同於勞務中介 ,下面就來介紹一下勞務派遣與勞務中介的區别所在: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派遣等,即勞務派遣單位根據用人單位需要 ,派遣符合用人單位條件的人員到用人單位工作,如家政服務公司派遣保姆、翻譯公司派遣翻譯人員等。勞務派遣是從職業介紹活動衍生出來的、相對於傳統雇傭方式的一種用工方式,它将本爲一體的雇傭 、使用相分離 ,形成派遣公司、要派公司 、受派員工三方關系。它的特點是勞務派遣企業“招人不用人”,用人單位“隻用人不招人”,這種招聘和用人相分離的用工模式,在國際上十分流行。從國際範圍來看,勞務派遣以其機制靈活、用工效率高、便於管理 、有利於人才流動而獲得企業青睐,逐漸成爲勞動力市場上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成爲“人力資源外包”的一種形式。
  
  從勞務派遣的概念和特點來看,勞務派遣與勞務中介之間存在明顯的區别,其根本區别在於勞務派遣組織必須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系,其相互關系調整适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它採取瞭由勞務派遣公司根據企、事業單位崗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人員到用工單位工作的全新用工方式。其特點是建立一種新型的勞動關系,即聘用分離的“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機制。而勞務中介組織主要是向企業和勞動者提供勞務信息服務,並收取一定的勞務中介費用。勞動者與勞務中介組織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勞動關系 ,其相互關系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其相互關系是一種居間法律關系,其相互關系受《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調整。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尚處於起步和發展階段,規模和數量尚處於起步和發展階段。由於法律的缺失,勞務派遣在發展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經營不規範、勞動不穩定、雇主責任不明確、侵犯勞動者利益現象嚴重以及勞動者維權難等。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12-09-1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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