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廣州市發改委聯合廣州市人社局、市來穗人員局及市公安局共同發布瞭廣州市新一輪遷入戶政策體系。
據介紹,《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yú)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以下簡稱“10号文”)於(yú)2014年2月頒(bān)布,有效期5年,即将於(yú)2019年2月到期。
爲確(què)保廣州市遷入戶政策合法、有效銜接,自2016年4月起,廣州市政府相關部門結合國家戶籍制度改革有關要求,全市人口形勢發生的變化以及10号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啓動10号文修訂,對10号文進行瞭(le)政策評估和梳理整合,構建出新一輪遷入戶政策體系。
該體系共包括5份文件。其中,《關於(yú)加強我市人口調(diào)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是統領全市人口調(diào)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文件,體現總的理念和目标取向,以及主要的方式手段;
《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整合瞭(le)10号文中戶口遷入、引進人才入戶、積分制入戶三份文件的相關内容,總述所有遷入戶類别,明確(què)遷入廣州市的原則、條件、渠道和職責分工;
《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bàn)法》《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bàn)法》《廣州市政策性入戶管理辦(bàn)法》重新梳理瞭(le)10号文規定的8個入戶渠道,分成引進人才類、積分制入戶類和政策性入戶類,針對三類人群分别制定管理辦(bàn)法。
新一輪遷入戶政策延續瞭(le)10号文“分類施策、入戶全覆蓋”的特點,注重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創新性相結合,在原有政策基礎上,注重“以人爲本”、堅持“放、管、服”統籌(chóu)推進,以充分體現廣州城市包容性。
新政策7大亮點
不再将符合計劃(huà)生育政策作爲戶(hù)口遷入我市的前置條件。
就引進人才入戶條件進行瞭較大幅度調整:
(1)放寬引進人才入戶的年齡限制,學士、碩士和博士分别從(cóng)35、40、45周歲調(diào)整到40、45、50周歲;
(2)将普通高校畢(bì)業生接收和入戶分離,簡化普通高校應屆畢(bì)業生入戶辦(bàn)理流程,高校應屆畢(bì)業生直接到公安部門辦(bàn)理入戶;
(3)制定“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以大力引進我市産(chǎn)業發(fā)展急需的技術技能人才;
(4)明確(què)具體條件,爲創新創業人才、産(chǎn)業急需人才開辟入戶渠道;
(5)對於(yú)引進人才入戶申報方式進行瞭(le)重大改革,開放個人申報渠道,實現審批服務便民化。
将積分制入戶與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對接,統一使用“大積分”指标體系,調(diào)整排名方式,将按繳納社保時間排序調(diào)整爲按分數高低排序,通過使用同一積分指标體系,統一操作流程,便於(yú)來穗人員分級享受入學、入住、入戶等各項公共服務。
将特殊艱苦行業一線從(cóng)業人員入戶類别由“引進人才入戶”調整到“積分制入戶”範疇(chóu)。
将10号文中的收養入戶類、恢複戶口類、國(境)外人員回國定居類、家庭團聚類、政策性安置調配類和不可市内遷移的集體戶口類(學生集體戶)等6個入戶渠道納入“政策性入戶”範疇。除瞭(le)家庭團聚類入戶條件略作放寬之外(博士、博士後及經我市認定或審核確(què)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夫妻團聚無需結婚滿兩年的條件),其餘條件基本不變。
進一步明確(què)各類人員登記入戶地址順序和公共集體戶的入戶地址“兜底”功能,打通瞭(le)入戶廣州的“最後一公裏”。
新一輪遷入戶政策的推出,将有利於(yú)促進全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推動人口發展與城市功能提升和産(chǎn)業轉型升級相互适應、相互促進,實現我市人口規模适度、結構優化、質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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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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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2019-01-14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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