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調(diào)整文件,從(cóng)2025年12月起,調(diào)整全省最低工資标準。具體如下:
長(zhǎng)春市區(qū)(含雙陽區(qū)、九台區(qū))月最低工資标準爲2230元/月;
吉林市區、白山市區(含渾江區和江源區)、松原市區、延吉市、珲春市、長(zhǎng)白山保護開發(fā)區月最低工資标準爲2020元/月;
四平市、遼(liáo)源市、通化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标準爲(wèi)1870元/月。

以下附通知全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全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
吉政函〔2025〕59号
經(jīng)研究,決定調(diào)整我省最低工資标準,現公布如下:
長(zhǎng)春市區(含雙陽區、九台區)月最低工資标準爲2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标準爲22元/小時;吉林市區、白山市區(含渾江區和江源區)、松原市區、延吉市、珲春市、長(zhǎng)白山保護開發(fā)區月最低工資标準爲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标準爲20.5元/小時;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标準爲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标準爲19元/小時。
此最低工資标準執行期爲2025年12月1日至下一個(gè)調(diào)整日。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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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11-27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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