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現在的位置: 中國勞動關系網 >勞動保障專題

公司新聞
行業新聞

貴州省:關於我省最低工資标準上調的通知

  按照《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1号)和《關於(yú)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标準調(diào)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4号)要求,根據貴州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貴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廳印發《關於(yú)調(diào)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黔人社發〔2025〕4号),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标準進行如下調(diào)整:

  一、月最低、小時(shí)最低工資(zī)标準

  (一)月最低工資标準

  一類(lèi)區(qū):每月2130元;

  二類(lèi)區(qū):每月1980元;

  三類(lèi)區(qū):每月189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shí)最低工資(zī)标準

  一類(lèi)區(qū):每小時22.4元;

  二類(lèi)區(qū):每小時20.8元;

  三類(lèi)區(qū):每小時19.8元。

  月最低工資标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diǎn)工資、中班、夜班、高溫 、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标準包含用人單(dān)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适用範圍

  最低工資标準适用於(yú)我省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bàn)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國家機關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三、嚴格監督檢查

  各地各部門要按職責加強對最低工資标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爲,要責令其限期改正並(bìng)依法予以處(chù)理。

  四、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标準從(cóng)2025年2月1日起執行。2022年印發的《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yú)調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黔人社發〔2022〕31号)同時廢止。

貴州省最低工資标準區域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25-02-06 13:30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爲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爲的連帶責任。
2、
凡本網的所有原創作品,包括标有“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LOGO的圖片,版權均屬於中國勞動關系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範圍内使用,並注明“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和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将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您因版權等問題需與本網聯絡,請在15日内聯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