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規(guī)〔2024〕11号
各市州人力資(zī)源和社會(huì)保障局: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bào)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我省月最低工資标準(适用於(yú)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爲:2100元/月、1900元/月、1700元/月;我省小時最低工資标準(适用於(yú)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爲:21元/小時、19元/小時、17元/小時。适用時間從2024年9月1日開始執行。
我省最低工資标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适用的月最低工資标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标準,並(bìng)報(bào)省廳備案。
聯系單位:勞動關系處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保障廳(tīng)
2024年6月28日

|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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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7-17 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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