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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何勞務派遣工辭職要扣30%工資?

  22歲的張爲方第一次來莞務工就遭遇辭工難的問題。剛上班才40天的他,因家中有急事要辭工回家 ,卻被告之“提前辭工要扣30%的工資”。經多方協調,在塘廈勞動部門的監察督促下,昨日張爲方拿到瞭1350元工錢。
  
  張爲方來自江西,9月13日來到塘廈石鼓村打工,在“東莞晶旺光電有限公司”(下稱“晶旺光電”)做普工 。每天在5樓的車間裏點膠帶,工時費爲7.5元/小時,一天做工10~11個小時。
  
  10月22日,張爲方因家裏有事要回去,他便要辭工回家 。“工時表上,由東莞市塘廈萬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計發工錢,領班卻說至少要做到月底才準許辭工。有急事,那也得廠裏批準 ,否則扣30%的工錢。”
  
  張爲方說,之前有一批10多名學生工提前辭工,結果被扣瞭30%的工錢。
  
  昨日,相關人員聯系到該領班,對方否認“提前辭工要扣30%工錢”一說,並表示如有急事要辭工 ,需要廠裏同意。
  
  據另外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的領班孫先生透露,一般來說,勞務派遣公司會與工廠鑒訂一份派遣協議,辭工則需要提前2~3天提出,經拉長、組管、主管、部門經理、行政部審批等流程後,才能結算工資。
  
  根據這種情況,聯系到瞭塘廈勞動部門,向其反映張爲方辭工難,是否存在克扣工錢的問題。塘廈鎮人力資源分局監察辦主任李喜年帶隊前往“晶旺光電”核實情況。
  
  經該分局積極協調,昨晚9時,張爲方已拿到2100元工錢,扣除預支750元,實際領到1350元。“因爲廠裏一般要等到25日才統一發工資,這錢先由領班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