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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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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的情況可以要求賠償嗎

 

問題:

我是08年12月份進的現職公司,直到今年三月份(2010-03)公司才和我簽勞動合同,才給我買社保。現在我辭職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另外我們的工資是通過銀行卡發放的 ,未簽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系怎麽確定?
  
  

專家解答

  您好,對所提出的問題答複爲:第一、可以要求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的賠償(cháng)。是從2008年2月1日開始到2008年12月31日爲止。第二、因爲到2010年3月才購買社保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bǔ)償(cháng)金,是1個半月工資。第三、既然工資是通過銀行發給,就很好證明與單位有勞動關系,否則單位爲什麽會支付工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