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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面臨被解雇

 

問題:

07年10月份進入該公司,09年8-11月份休的産(chǎn)假,公司以部門解散爲由下個月中旬要解雇我,但我現在還在哺乳期(哺乳期到今年8月底才結束),到下個月中旬我已經在這個公司工作瞭(le)2年7個月,請問我應該獲得多少個月的工資賠償?





專家解答

  你好,哺乳期滿前,單(dān)位一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以部門解散爲由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可要求單(dān)位支付賠償(cháng)金,工作每滿一年,要求賠償(cháng)2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