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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新繳費方式: 1.基本養老+地方補充養老(适用於深圳戶籍) (1)繳費比例 合計:22% 單位:14% 個人:8% (2)繳費基數 以員工的每月工資總額爲繳費基數,但不得高於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市最低月工資标準 2.基本養老(适用於非深圳戶籍) (1)繳費比例 合計:21% 單位:13% 個人:8% (2)繳費基數 與原辦法相同 新辦法實施時間: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