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切實維護建築農民工合法權益,今後,在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建設前,廣州的建築施工企業将需開立銀行專用存款賬戶,並預支規定比例的資金存入該賬戶,用於保障建築施工企業依法按時支付工人的工資。 記者從廣州市建委獲悉,爲規範建築業企業工資支付行爲,預防和妥善解決建築施工企業拖欠工人工資問題,市建委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瞭《廣州市建築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辦法》規定,今後廣州建設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時,須提交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存款憑證等證明材料,否則視爲建設資金未落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廣州市建委負責人介紹,自該辦法實施之日起,建築施工企業在與建設單位簽訂首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後,應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轄内網點設立保證金專用賬戶。 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建設單位應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不超過300萬元,不低於(yú)10萬元),一次性提取資金存入建築施工企業保證金專用賬戶。該項資金視爲建設單位已付建築施工企業的工程款,並(bìng)作爲已經到位的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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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網 |
時間: 2008-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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