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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将進一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工作

  7月8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布《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yú)進一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給參(cān)保人。目前,廣東僅有清遠實行生育津貼直發個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做好生育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順應群衆期盼,主動擔當作爲,結合實際完善生育保障支持措施,確(què)保惠民措施落到實處(chù)。

  《通知》明確(què),職工生育保險參(cān)保人員産前檢查和分娩住院期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支付範圍的,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全額支付。

  其中,支付藥品費(fèi)用時不區分甲、乙類,按照甲類支付;支付診療項目、醫用耗材費(fèi)用時個(gè)人不先自付;其他醫療費(fèi)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提高職工未就業配偶和城鄉居民生育的醫療費(fèi)用保障水平。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提出“支持引導(dǎo)有條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給參(cān)保人”。

  此前,生育津貼一般由醫保經辦機構發放給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個人。日前,中辦 、國辦印發《關於(y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著(zhe)力解決群衆急難愁盼的意見》,要求“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給參保人”。越來越多地區的參保職工已經能更爲便捷、快速地領取到生育津貼。

以下附通知全文:

廣東(dōng)省醫療保障局關於(yú)進一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粵(yuè)醫(yī)保函〔2025〕160号

各地級(jí)以上市醫療(liáo)保障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yú)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國務院辦(bàn)公廳印發〈關於(y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幹措施〉的通知》(國辦(bàn)發〔2024〕4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國家醫保局要求,爲切實維護好群衆的生育權益 ,現就進一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rèn)識進(jìn)一步做好生育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

  人口發展是關系中華民族發展的大事情。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口問題,根據我國人口發展變(biàn)化形勢 ,作出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zhǎng)期均衡發展的重大決策。當前 ,進一步适應人口形勢新變(biàn)化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新要求 ,

  完善生育保障支持政策,具有重大意義。各地要堅決貫徹(ch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順應群衆期盼,主動擔當作爲,結合實際完善生育保障支持措施,確(què)保惠民措施落到實處。

  二、切實保障參(cān)保人員生育權(quán)益

  職工生育保險參(cān)保人員産(chǎn)前檢查和分娩住院期間發生的生育的醫療費用 ,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支付範圍的 ,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全額支付。其中,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區分甲、乙類,按照甲類支付;支付診療項目、醫用耗材費用時個人不先自付;其他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提高職工未就業配偶和城鄉居民生育的醫療費用保障水平。

  三、提升管理服務(wù)水平

  參保人員原則上選定一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爲享受産前檢查待遇的定點醫療機構。因醫療條件限制、住所變化等特殊事由確(què)需變更産前檢查醫療機構的,可按規定申請辦(bàn)理變更手續。推進産前檢查實施按人頭付費,分娩住院期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實施按病種付費。各地要加強對生育醫療服務的監督,引導醫療機構合理診療,杜絕不合理支出。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給參保人。

  四、做好政策宣傳(chuán)解讀(dú)

  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衆号、新聞媒體等渠道,持續開展宣傳解讀。做好宣傳發動,全面解讀政策,大力宣傳提升參保人員生育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利好政策,提高參保人對生育保障政策的知曉度、認可度、滿意度,創造良好輿論環境。推動定點醫藥機構工作人員成爲醫保政策的“宣傳員”、參保群衆的“辦(bàn)事員”,将醫保政策送到群衆身邊(biān)。

  工作推進(jìn)中遇有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bào)告省局。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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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25-07-0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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