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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财政部批準,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财政廳印發瞭(le)關於(yú)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2号),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範圍爲2023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規定辦(bàn)理退休手續,並(bìng)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全省将有800多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根據國家規定,我省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cǎi)取定額調整、挂鈎調整與适當傾斜相結合的辦(bàn)法。
定額(é)調(diào)整部分爲每人每月加發30元。
挂鈎調(diào)整部分實行“雙挂鈎”:一是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挂鈎,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diào)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标準的1.16%加發;二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挂鈎,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标準增加1元,繳費年限20年以上的,超過20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标準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挂鈎的增加額少於(yú)15元的,按15元加發。
傾斜調整也分兩種情況,一是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分4個年齡檔(dàng)次加發;二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dá)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瞭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将於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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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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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7-01 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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