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發布關於廣州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以下簡稱“接續平台”)的通知,稱爲方便跨省市就業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業務,確保在異地轉移過程中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準確和資金安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開發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将於5月24日正式接入該平台。 根據通知,接入接續平台後,職工個(gè)人住房公積金由外地公積金中心轉移至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移至外地公積金中心的,均可持相關資料直接前往轉入地中心申請辦(bàn)理轉移手續,公積金中心将通過上述平台操作。
公積金中心同時提醒,若轉出地或轉入地公積金中心其中一方尚未接入該(gāi)平台,則仍需按廣州市原規定辦(bàn)理。
公積金中心表示,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由外地轉入廣州公積金中心的,需提交《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此外,相關手續由職工本人辦理的,提供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而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則需提供《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一式一份、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職工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
此外,異地中心轉入款項到賬後,單位或職工需申請辦(bàn)理轉入新單位和賬戶合並(bìng)業務,並(bìng)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表》(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一式一份,《職工個人賬戶合並(bìng)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
一式一份。如果相關手續爲職工本人辦(bàn)理的,提供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由單位經辦(bàn)人辦(bàn)理的,需提供職工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備(bèi)案章)和單位經辦(bàn)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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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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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7-05-22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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