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危急重症搶救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報銷的範圍。這意味著,以後市民叫救護車時産生的部分費用,可以進入醫保報銷。同時,叫救護車的費用也開始執行“标準價”,起步3公裏50元,以後每公裏7元,不足1公裏按1公裏計算。 昨日從市發改委獲悉,爲瞭進一步完善本市院前急救價格政策,規範院前急救價格行爲,經市政府批準,本市公布、出台《關於印發本市院前急救有關項目價格的通知》。這份通知将自5月1日起執行。 原自費現可報銷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這次院前急救價格政策,重點對三方面問題進行瞭明確和規範。 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體現院前急救的公益性質。此次将現行“随車出診費”項目規範爲“院前危急重症搶救”項目,價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變,並由個人自費改爲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報銷範圍。 什麽叫院前危急重症搶救?專家解釋,院前危急重症搶救是指在進入醫院以前,醫務人員對於危急重症患者提供現場診察、防護、救治及途中監護的醫療技術勞務性服務。 什麽算“危急重症”呢?按照國家相關部門出台的文件,是由於各種原因造成危及生命、不採取搶救措施難以緩解的疾病,如心髒驟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發嚴重創傷等。危急重症的具體範圍,将按照衛生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這40元對應的,是包含現場診察、防護、途中護理和人員監護費用。現場實施的其他檢查、治療、檢驗等項目及藥品、血液費用将按照相關規定另收,每名患者隻能計收一次搶救費。 這40元在醫保、工傷保險的類别中,都屬於甲類。在兩種保險中都可以報銷。 取消空駛返程費 《通知》内容顯示,爲瞭提高計價科學性,将現行“救護車使用費”多檔價格進行統一,計價方式由“車輛往返全程計價”改爲“按實際載客裏程計價”。原來一些老百姓口中的“空駛費”和“返程費”取消瞭,收費更加公開透明。 根據《通知》内容解釋,救護車使用費隻是接送患者的車輛使用費,包含救護車折舊費及運營交通往返相關管理費、消毒費、油耗、司機勞務費等。不包括院前急救、搶救費用。 從5月1日起,救護車的收費标準爲3公裏及以内50元,3公裏以上每公裏7元,不足1公裏按1公裏計算。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計價裏程按照接到患者起,到目的地的實際行駛公裏計算,這就避免瞭車輛空駛時還在收費。如果同時接送兩名及以上的患者,按照患者人數平均分擔救護車使用費。 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因爲自身原因,拒絕使用已經到達現場的救護車的,就需要繳納50元救護車使用費。 如果遇到救護車将人送到一家醫院,可沒法救治,還得去第二家醫院怎麽算呢?這位負責人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患者未下車就轉其他醫院,則按照同一輛車的最終實際裏程計算,50元的起步價隻能收取一次。 現行政策規定,一些高檔救護車的車内檢查治療項目收費可以增加50%。而5月1日後,這些車輛的費用和普通救護車一樣,不再加收。 記者注意到,救護車使用費在醫保類别中屬於丙類,是自費項目。但在工傷保險類别中屬於甲類,可以報銷但僅限於支付工傷發生當日因急救搶救發生的救護車使用費。 《通知》要求救護車輛必須安裝計價器,計價裏程以計價器爲準,無計價器的救護車輛不得收費。而且,急救機構不能因爲收費問題影響院前急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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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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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6-04-14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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