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guān)於(yú)公布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執行标準的通知
成公積(jī)金委〔2025〕4号
各住房公積(jī)金繳存單(dān)位,成都住房公積(jī)金管理中心、省級分中心: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yú)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bàn)法〉的通知》(成公積金委〔2021〕7号)等文件規定,結合《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yú)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成府規〔2025〕4号)和《成都市統計局關於(yú)發布2024年全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現将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執行标準通知如下。
一、根據《成都市統計局關於(yú)發布2024年全市城鎮單(dān)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中公布的我市城鎮非私營單(dān)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爲31378元,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yú)調(diào)整全市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成府規〔2025〕4号)相關規定,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調(diào)整爲: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驿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233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2200元,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三、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yú)調(diào)整全市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成府規〔2025〕4号)中全市月最低工資标準數據,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存金額調(diào)整爲110元,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單(dān)位應在5%~12%的範圍内自主確(què)定繳存比例。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提供真實、準確(què)、完整的信息,及時調整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5年度的相關調整工作原則上應於(yú)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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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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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07-31 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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