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費單位:
近期,市人社局下發瞭調整失業、生育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文件,經研究,現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政策規定
(一)失業保險繳費費率自2012年10月起下調50%。
根據《關於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财政廳<關於延長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濟人社發〔2012〕176号)文件規定:“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分别下調50%。自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至國家修訂的《失業保險條例》實施之日止”。
(二)生育保險繳費費率自2012年10月起上調0.2%。
根據《關於調整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濟人社發〔2012〕190号)文件規定:“将濟南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0.8%調整爲1%,職工個人不繳費。未納入市級統籌的縣(市),參照執行。本通知自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
(三)部分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自2013年1月起調整。
根據《關於印發<濟南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濟人社發〔2012〕157号)文件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費率調整前工傷保險基金支繳率、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其本期應當上浮或下調的工傷保險費率”。
部分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率自2013年1月起調整,涉及費率調整的參保單位名單請到濟南市社保局網站(http://www.sdjnsi.gov.cn/)下載中心下載查閱。
二、調整方案
爲便於參保單位申報繳費,工傷保險費率自2013年1月調整,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調整採用補調整方式進行,其中:
(一)2012年10月及以前參保繳費的單位
失業保險:補下調2012年10月到12月繳費費率4.5%;2013年1至5月期間每月下調0.9%(其中單位0.6%,個人0.3%),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分别按0.4%和0.2%執行。2013年6月回調爲1.5%(單位1%,個人0.5%)。
生育保險:補上調0.6%,2013年1月執行按1.6%執行。2013年2月起回調至1%。
(二)2012年11月參保繳費的單位
失業保險:補下調2012年11月到12月的繳費費率3%;2013年1至5月期間每月下調0.6%(其中單位0.4%,個人0.2%),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分别按0.6%和0.3%執行。2013年6月回調爲1.5%(其中單位1.0%,個人0.5%)。
生育保險:補上調0.4%,2013年1月按1.4%費率執行。2013年2月起回調至1%。
(三)2012年12月參保繳費的單位
失業保險:補下調2012年12月的繳費費率1.5%,2013年1至5月期間每月下調0.3%(其中單位0.2%,個人0.1%),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分别按0.8%和0.4%執行。2013年6月回調爲1.5%(其中單位1.0%,個人0.5%)。
生育保險:補上調0.2%,2013年1月按1.2%費率執行。2013年2月起回調至1%。
(四)2013年1月開始申報繳費的單位
失業保險按照1.5%的費率執行(其中單位1%,個人0.5%)。生育保險按照1%的費率執行。
三、操作辦法
網上申報繳費單位由社保經辦機構統一調整繳費費率。請各單位在申報2013年1月社會保險費前做同步處理,同步完成後按原辦法申報社會保險費。
單機版報盤申報繳費單位請按本通知要求自行調整繳費參數,調整後按原辦法申報社會保險費。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單位工作,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有疑問請撥以下電話咨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12333-0-0531
市直:8691050986046082曆下:86961707
市中:82706562槐蔭:87122922天橋:81608861
曆城:88066047高新:88871880章丘:83214757
長清:87221063平陰:87890731商河:84880224
濟陽:84238920
工傷保險費率調整請咨詢:80698658
2012年12月31日